一、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才华作为食物添加剂进口: 一有我国食物安全国家规范的; 二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赞同、发布列入我国容许运用食物添加剂目录的; 三列入《食物添加剂运用卫生规范》(GB2760)、《食物营养强化剂运用卫生规范》(GB14880)的; 四列入“食物安全法施行前已有进口记载但尚无食物安全国家规范的食物添加剂目录”(见下载附录)的。 二、进口食物添加剂中文标签、中文阐明书要求(中文标签模板见下载附件) 一食物添加剂中文标签的必标内容包含: 1、称谓(相关规范中的通用称谓)、规范、净含量; 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规范中的通用称谓; 3、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称谓、地址、联系方式; 4、出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 5、贮存条件; 6、“食物添加剂”字样; 7、复配食物添加剂的标签还应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复配食物添加剂公例》(GB26687-2011)中的相关规则。 8、运用规划、用量、运用方法,如果在标签中无法标明清楚的,可以通过中文阐明书列明。 二食物添加剂中文阐明书要求 1、标签中如有未尽事项的(限于上述*8点内容、和不属于上述中文标签有必要标明的其他内容),可以通过阐明书列明; 2、阐明书还应当包含标签中除批号、出产日期/保质日期外的其他全部质量安全信息,以及指导安全、合理运用食物添加剂的其他内容; 3、食物添加剂阐明书应不与包装物离,并避免与内容物直接触摸。 三进口食用香精的中文标签、中文阐明书应该契合《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QB/T4003-2010)。 三、进口食物添加剂报检要求 食物添加剂进口企业(以下称进口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向海关报关地的查验检疫安排报检: 一进口食物添加剂应该不属于阻止从触及动植物疫病疫情盛行国家或区域输入已发布阻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址,在动植物查验检疫栏目生物安全部分查询)。 应当处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容许的食物添加剂(如明胶),还应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容许证。 二申报品名要求 1、单一的食物添加剂品名应该是食物添加剂的通用称谓,契合GB 2760《食物添加剂运用卫生规范》、GB 14880《食物营养强化剂运用卫生规范》、或卫生部公告中列明的规范称谓要求。 2、复配食物添加剂的称谓应契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复配食物添加剂公例》(GB26687-2011)中的相关规则。 3、食用香精的品名应该契合《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QB/T4003-2010)中的相关规则。 三报检人除供给发PIAO、提单/运单、装箱单外,还应当供给如下材料: 1、注明产品用处的买卖合同,或许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出具的用处声明;企业进口自用食物添加剂的需清楚阐明,其间进口企业不是实践出产加工企业的,应该一同出具进口委托合同; 2、食物添加剂中文标签、阐明书样张,样张内容中应该有无缺的成分阐明; 3、进口企业是运营企业的,应供给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运营容许证复印件;进口企业是食物出产企业的,应供给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食物出产容许证复印件; 4、特别情况下还应供给下列材料: ⑴需处理进境检疫阅览的,应供给进境动植物检疫容许证。 ⑵初次进口食物添加剂新品种,应供给卫生部准予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经卫生部赞同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规范和查验方法规范文本。 5、查验检疫安排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进口食物添加剂安全卫生质量要求 进口企业应该清楚进口食物添加剂适用的我国产品规范(包含国家规范、卫生部*规范、或工作规范)、或卫生部公告(公告中应清楚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并保证进口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契合相关要求。 六、进口企业应当建立食物添加剂质量信息档案,照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进口时向查验检疫安排申报的报检号、品名、数/重量、包装、出产和输出国家或许区域、出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二国外出口商、境外出产企业称谓及其在所在国家或许区域获得的资质证书号; 三进口食物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中文阐明书样张; 四查验检疫安排签发的查验检疫证单; 五进口食物添加剂流向等信息。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且不能少于保质期。 七、进口食物添加剂新品种和进口扩展运用规划或运用量的食物添加剂,企业应当按照卫生部《食物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则提出申请。 八、进口企业应重视我国相关规范的更新,有新的规范和规则的,应该主动按照新的要求履行。